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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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践行以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在“银川检察·枫桥12309”品牌引领下,持续优化“检察服务‘心贴心’”枫桥经验品牌,秉持为民初心、创新工作机制、优化为民举措等助推信访工作法治化,高质效定纷止争,让群众有理能讲、有怨能诉、有忧能解。
一、秉持为民初心,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
一是以“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”为目标,畅通信访渠道,严格落实“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”工作制度,规范信访受理、移送、审查、结果答复、释法说理流程,助推信访矛盾就地化解。2024年以来,接待群众信访全部实现7 日内程序回复与3个月实体答复“双回复率”100%。二是按照最高检《关于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充分发挥“关键少数”在办案中的引领、示范作用,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,通过办好首次信访案件,避免信访矛盾上行,有力减轻人民群众访累、诉累。
二、创新工作机制,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渠道
一是探索建立“控申+业务”联合接访制度,树立全院一盘棋意识,加强部门内协作配合,不断优化工作方式,提升工作质量,由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对案件中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评估预警,并根据风险等级制定预案,控告申诉部门积极跟进接访,促进案结事了。二是深化“检律协作”,积极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,持续落实值班律师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机制,邀请值班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,充分发挥律师参与矛盾纠纷法治化解决中的作用,推动法律执业共同体建设。2024年以来,邀请律师参与化解、参加信访案件公开听证19件。
三、优化为民举措,实干笃行听民声暖民心
一是用心聆听民声民意,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,不断优化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“信、访、网、电”四位一体诉求表达渠道,准确开展对人民群众的控告、申诉等信访的受理审查工作,精简办事环节、缩短办案时间,为人民群众提供“全方位”“全流程”“一站式”检察服务。二是用爱解民忧救急困,聚焦老幼、妇女权益保障,构建“司法救助+社会救助”工作模式,与县司法局、县妇联等十八个单位联合会签《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与社会化救助协作机制的意见(试行)》。2024年以来,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行线索“双向移送”,向妇联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移送线索8件,相关部门提供养老政策扶持1人、最低生活保障2人、开展心理疏导3次、教育帮扶2人。
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,以检察履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,既是法律责任,也是政治要求。在今后工作中,我院将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完善信访矛盾化解机制,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,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。